部 长:桂 晨
电 话:3878151 邮 箱:823452499@qq.com
1、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2、负责工会有关农民工的服务协调工作;3、参与政府有关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险政策的研究和制定以及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相关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工作;4、指导全市职工疗(休)养工作;5、牵头负责全市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6、指导和推动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机制;7、参与市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并指导和推进县区工会建立并完善三方协调机制;8、参与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和承担工会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工作;9、组织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10、完成党组会、主席办公会议定和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