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长:张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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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参与有关女职工合法权益特别是特殊权益的政策、规范性文件的研究拟定;2、指导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女职工组织建设工作;3、调查研究女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4、参与调查处理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5、承担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6、完成党组会、主席办公会议定和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