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芜湖市总工会2023年度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19 10:19 来源:市总工会 点击数: 字体:【  

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

根据办公厅《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厅字〔202247号)和全总财务部《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补充通知》工财发202322号)精神,现就我市2023年度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返还支持政策公告如下:

一、支持政策内容

1、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工资总额口径和工会经费拨缴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且全年上缴工会经费低于1万元(不含)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缴纳的工会经费全额返还。

2、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由财政保障基本支出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不适用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3、未按时足额上缴经费导致年度上缴经费低于1万元的单位,不享受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二、政策实施时限

政策实施时限暂定2,202311日起,20241231日止。一年一申报。

三、网上申报返还流程

为便于基层工会办理有关手续,提高返还效率,申报和审核

全部采用网上办理方式。流程如下: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于202433 1日前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选定芜湖市部门选择市总工会选择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后在线申请。上传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申请表等有关等资料(见附件)后提交审核。

2、市总工会收到小额缴费工会组织申报信息后,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线审核,对审核未通过的单位及时联系对方修改或告知不符合政策的原因。

3、市总工会审核后,5月底前集中办理经费返还。4、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线上申报的且符合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

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工会组织,按照应返尽返的原则,仍给予返还。

四、政策发布

芜湖市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江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芜工社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0553-3877591

附件

1.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申请表.doc

2.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工会公章或单位公章);

3.2023年度全年每个月的工资发放表(压缩包)及对应的银行转账凭证(压缩包)(复印件并加盖工会公章或单位公章);

4.20236月芜湖市社会保险缴费结算通知单;

5.20238月芜湖市社会保险缴费结算通知单;

6.2023年度工会经费缴纳完税证明。

芜湖市总工会

2024218


分享到: